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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荆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12-05 来源:荆门市科协

各县、市、区科协;各全市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各企业(院校)科协: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“科技三会”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弘扬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良好社会风尚,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推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主战场,积极投身两大省级战略和“四个荆门”建设,为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、湖北新兴增长极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作出新贡献。荆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“荆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对象

  在我市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、科技普及与推广、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在职科技工作者,重点是常年工作在生产、科研第一线,努力拼搏、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  二、评选条件

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爱国主义精神、求实创新精神、拼搏奉献精神、团结协作精神,模范遵守科学道德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  1、在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,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;

  2、在企业生产实践中,开发或应用新技术,取得明显经济效益;

  3、在农业生产中,推广先进实用技术,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,保障食品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;

  4、在科普工作中,取得突出成绩;

  5、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,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。

  三、表彰名额

  本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人数为20名,按照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,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。各县、市、区可推荐1名候选人;全市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企业科协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

  四、材料报送

  1、《荆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》一式4份。可从荆门市科协网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。

  2、代表性的科技成果,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一式4份。候选人1寸登记照2张。

  3、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前,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到“荆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”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,并发送至电子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报送地址:荆门市北门路28号(市科协学会部)

  联系人:李德雄田宜忠

  联系电话:23822791379793936618908690039

  电子邮箱:jmskxxhb@163.com

  附件:荆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

  荆门市科学技术协会

  2016年7月6日